巴西已批准新的審慎規則,要求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從2027年起滿足資本、風險管理和揭露標準。
- 巴西已批准新的審慎規則,要求加密服務提供商從2027年起滿足資本、風險管理和揭露標準。
- 虛擬資產公司將在2028年中之前轉入巴西的S4監管類別,而較小的S5機構將不再被允許提供加密服務。
- 新要求擴展了巴西持續進行的加密監管框架,繼最近的許可審計和外匯規則之後。
根據一份當地媒體報導,巴西中央銀行已批准一套新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審慎要求,使其更接近適用於證券經紀商和分銷商的監管框架。這些規則於7月1日獲得批准,將於2027年1月1日生效,作為該國持續實施加密資產法律框架的一部分。
一旦規則生效,提供加密貨幣和其他虛擬資產服務的公司將必須維持最低資本儲備、建立正式的風險管理政策,並定期揭露其財務和營運狀況資訊。中央銀行表示,這些措施旨在加強金融體系,降低客戶和市場的風險。
報告指出,提供加密經紀、託管和轉移服務的公司現在將與其領導的經濟集團一起被歸類為第三類機構。根據中央銀行的說法,這種分類遵循的原則是,承擔類似風險的活動應受到類似的監管標準。
框架的另一部分引入了分階段過渡到巴西銀行監管結構的安排。報告稱,所有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將在2028年6月30日前被置於第四類別,無論其規模大小,這給了他們額外的時間來滿足完整的審慎要求。
與此同時,歸類於第五類別的機構(遵循針對較小金融機構的簡化監管制度)將不再被允許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因為中央銀行認為這些活動與較輕的監管標準不相容。
巴西加密監管的最新一步
新要求在過去一年推出的一系列監管措施基礎上增加。2025年11月,中央銀行發布了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的首批運營規則,制定了涵蓋治理、反洗錢控制、外匯參與和運營要求的標準。
今年早些時候,巴西國家貨幣委員會要求加密平台遵守與傳統金融機構相當的保密規則,包括遵守關於銀行保密的第105號補充法律。
最新的審慎框架也遵循了6月的一項規則,該規則要求尋求授權或許可續期的加密公司提交由巴西證券監管機構註冊的專業人員編製的獨立審計報告。
正如先前報導,審計在許可決定做出之前審查反洗錢控制、反恐融資程序、客戶資產隔離、內部風險管理和員工合規計劃。
監管機構在2026年也加強了其他領域的監督。5月,巴西中央銀行禁止受監管的跨境電子外匯提供商使用加密資產結算國際支付,同時仍允許數字資產在受監管的支付系統之外進行交易和轉移。
最近,聯邦檢察官提醒政黨,加密貨幣捐贈在競選活動中仍然被禁止,因為競選財務規則要求捐贈者明確識別。
